新年伊始,业界期盼已久的“新18号文”终于落地。近日,国务院印发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等八个方面力挺软件和集成电路发展。
在“十二五”开局之年,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成为首个获得国字号政策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的纵深发展将为诸多新兴战略产业提供基础支撑。
与18号文件相比,4号文件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和人才等方面,全方位加大了对集成电路产业的支持力度。在财税优惠策方面,支持范围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扩展到封装、测试、材料、设备等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而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与软件企业同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为加快完善集成电路产业链,还对封装、测试、关键专用材料企业以及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相关企业也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并且所得税优惠的实施可根据产业技术状况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环节增值税进项税额占用资金问题,国家采取专项措施予以解决。扶持企业成长方面,除了给与财税优惠策,优化投融资环境外,4号文还鼓励通过并购重组、加强资源整合等方式做大做强集成电路企业。在鼓励科技创新方面,4号文提出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加强对产业技术进步、技术改造以及企业的技术开发综合能力的支持,同时进一步加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对集成电路企业技术研发扶持。在完善产业链方面,新提出了财税策、产业资源整合等策措施,促进产业链协调发展。在人才培育方面,类似软件学院,鼓励设立微电子学院加快集成电路人才的培养,出台了人才激励、培育与引进的政策措施,以满足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需要。 |